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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教育杂志社是自治区编委批准的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87年10月。杂志社拥有事业编制10人,现实际在编人员12人,退休人员9人,聘用人员41人。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执行国家有关出版的政策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教育改革经验,传达教育教学,编辑出版发行《广西教育》《学苑创造》等刊物。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包括预算单位一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一个。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教育杂志社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 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 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 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973.06万元,同比增加886.58万元,增长81.60%。其中: 公共预算拨款127.11万元,同比增加33.75万元,增长36.15%;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845.95万元,同比增加852.83万元,增长85.87%,为出版发行书刊销售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973.06万元,同比增加886.58万元,增长81.6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8.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8%,同比增加11.04万元,增长10.32%;项目支出预算185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02%,同比增加875.54万元,增长89.3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205教育支出类1943.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52%,同比增加867.98万元,增长80.68%; 2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12.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2%; 20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4.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5%; 210医疗卫生类4.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5%,同比增加0.63万元,增长14.86%;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6%,同比增加0.94万元,增长14.78%。 2.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8.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8%,同比增加11.04万元,增长10.3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1.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33%,同比增加18.11万元,增长24.7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56%,同比减少1.1万元,下降4.5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11%,同比减少5.97万元,下降61.8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85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02%,同比增加875.54万元,增长89.3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58.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4.73%; 商品和服务支出1334.2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1.9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82%; 其他资本性支出46.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52%。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0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8万元,主要用于杂志社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2.16万元,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工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4.87万元,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7.3万元,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8.6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49万元。 (二)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3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14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17.65%,主要是安排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或开展各类教育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3.49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文件交换,执行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727.42万元,全部为部门集中采购预算。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车辆编制数1台;2016年末实有车辆1台,其中轿车1台;2018年未安排有车辆购置计划。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西教育杂志社
2018年2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