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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全区中小学民族团结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桂教民教〔2014〕1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承办单位:广西教育杂志社为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区中小学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全区中小学民族团结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扎实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通过竞赛活动,向广大师生进行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祖、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维护社会稳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师生民族团结意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维护统一的模范、维护稳定的模范和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的责任感。在全区中小学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我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水平。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协办单位:中国·习网(http://www.ciwong.com)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区三年级以上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下同)在校学生。 四、活动形式 (一)参赛方式。 1.学练赛结合。民族团结知识网络竞赛题库,以文字、音频、视频、图像、动漫等多媒体为表现形式,图文并茂,寓学于乐,以练促赛,以赛促学。 竞赛题库集中呈现在广西教育杂志社的《学苑创造》(9—11期)和中国·习网的广西竞赛活动专题网页,方便学校和班级组织学生集体学习和练习。 2.竞赛分组。竞赛活动分为小学3—4年级组、小学5—6年级组、中学组(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3.竞赛管理。各学校依据实际情况,设立本校竞赛管理员(由各学校自行指定),竞赛管理员通过竞赛管理平台生成参赛账号,并组织、协调全校各班级学生登陆参赛。 学校竞赛管理员通过习网(www.ciwong.com)点击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民族团结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专题网址(http://guangxi.jingsai.ciwong.com/minzu),通过竞赛页面“竞赛管理员在线登记”窗口进行登记和获得本校竞赛管理账号。学校竞赛管理账号权限和功能。 (1)管理参赛班级、学员账号(账号可永久使用)。参赛班级通过管理平台添加参赛班级名称、学生姓名、教师姓名,系统自动生成学生的参赛账号。竞赛管理员将各班级学生参赛账号和密码导出,交由班主任下发给学生,组织学生参赛。 (2)查询参赛班级、学员情况。学校能及时查询、了解竞赛组织及参与情况,指导和督促班级和学生参与竞赛;通过本校参赛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4.各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以下方式组织学生参赛: 方式一:以班为单位,由学校竞赛管理员协调,班主任组织学生集中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参加竞赛。 方式二:学生也可以在放学后,把班主任统一分发的账号和密码带回家,利用晚上或周末在家里上网参加竞赛。 无论是集中参赛还是个人参赛,参赛者均需独立进行答题,系统自动评卷、即时公布成绩。 5.参赛者根据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习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届中小学民族团结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专题页面,系统会根据其年级属性自动分配对应组别竞赛题目。 6.组织参赛的学校将免费获得由习网赠送的“学校一站式互动教学平台(校园版)”云服务(服务期为5年)。该平台遵循教育部“三通两平台”的教育信息化战略规划,为学校提供 “网络集体备课平台”、“高效课堂平台”、“电子作业平台”、“家校互动平台”,可有效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优质资源班班通”。 (二)竞赛时间。 2014年9月1日—11月10日。网上学习和答题时间为每天8:00—21:00。网上答题以提交答案日期为准。 (三)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
(1)学生个人奖:本次民族团结知识网络竞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加竞赛的学生,以竞赛成绩和竞赛所用时间作为排名标准(先计算成绩,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再计算时间),全区统一排名,最后通过系统综合评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题量及答题时间标准如下:
对参赛组织得力、学校学生参与热情高的学校校长和竞赛管理员进行奖励,各项积分分值如上表。 (4)优秀班主任奖: 对参赛组织得力、班级学生参与热情高的班主任进行奖励,各项积分分值如上表。 五、活动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本次竞赛活动的成效,将作为今年全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创先争优”考评活动的内容之一。各学校要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主动性,并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普及民族团结知识,全面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三)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学生不能到网吧参加学习竞赛活动。 (四)在网络竞赛活动的基础上,我厅还将组织民族团结教育知识现场竞赛(通知另文下发),届时以设区市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为单位,分别组队到南宁参加比赛。 (五)活动结束后,我厅将召开总结表彰会,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联系方式:广西教育厅联系人:周永革,0771—5815199;广西教育杂志社联系人:黄永和,0771—5815327;中国·习网联系人:杨阳,18923837892,刘梦虎,15815515672;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咨询电话:40080055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7月25日 相关链接:
关于中小学民族团结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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